ALB AUGUST 2024 (CHINA EDITION)

9 ASIAN LEGAL BUSINESS CHINA • 亚洲法律杂志-中国版 WWW.LEGALBUSINESSONLINE.COM/CHINA disclosure obligations. “The valuation of Hong Kong stocks is expected to recover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domestic policies and increased foreign liquidity. Hard tech AI companies boast valuation advantage in various capital markets, and AI enterprises listed in Hong Kong have brilliant price performance.” Tang says that the HKEx has built a platform for much-favored AI companies. “Mature commercial AI companies prefer international investors for market expansion while AI companies at early commercial stage may have little or no profitability.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Chapter 18C, the HKEx adopts more lenient listing standards, and listing in Hong Kong is conducive, overall, to AI companies.” BIG STORY 2024年上半年,多种不确定因素 持续影响全球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香 港也不例外。过去六个月,港股表现较 为低迷,但仍有不少积极的回升迹象。 德勤数据指出,就全球IPO融资额来 看,截至2024年6月底,港交所排名第 九,共募资131.78亿港元。从新股数量 角度出发,上半年港股市场共有30只 新股上市,其中主板上市29家、GEM( 创业板)上市1家。与2023年上半年相 比,今年同期港股新股数量下跌3%, 融资金额比2023年同期的178.55亿 缩水26.19%。 虽然香港IPO市场在2024上半年 的成绩不够乐观,但业内对其下半年的 活跃度抱有积极态度。毕马威预计,受 惠于中国证监会推出的五项新措施及 A股上市申请人有意转赴香港集资,香 港IPO申请数目大增,这是香港IPO市 场反弹的积极信号。 与这些A股上市申请人的想法不 谋而合的,还有港交所试图打造“第二 个科创板”的决心。 科技新星 根据2023年全球创新指数,由香港、 深圳及广州的创新及科技业组成的 广深港科技集群位列全球最佳科技 集群的第二位。去年初,香港特区政 府公布了《香港创新科技发展蓝图》 ,为未来5至10年的香港创科发展制 定清晰的发展路径和系统的战略规 划。其中透露出的一条重要信息,便 是从人才、资金等各方面,深化与内 地的创科合作。 盛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 人丁锰律师告诉ALB,港股第 18A 章 和第 18C 章的结合,正在帮助香港资 本市场“形成一个几乎完整的,专注于 科技领域的上市平台”。 近日,基于量子物理的人工智能赋 能和机器人驱动的创新型研发平台晶 泰科技成功通过18C章在港交所主板 上市。盛德作为发行人香港及美国律 师提供了法律服务。 谈及目前香港市场吸引更多内地 科技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上市 的原因,丁律师表示:“首先,中国经济 正在向更加注重科技和创新的方向转 型,在科技创新和发展本国先进制造业 方面投入更多研发资源和精力是国家 明确的发展重点;其次,18A 章与18C 章的结合,有望可能与纳斯达克在这些 领域的主导地位相媲美,一个‘离家更 近’的交易所是吸引高科技公司赴港的 重要因素;第三,中央政府和香港两地 政府都非常重视香港的创新科技发展, 香港或将成为中国与国际市场社会的 重要连接点。” 自ChatGPT问世之后,人工智能 企业备受关注,其中佼佼者也争相走 向上市之路。然而对中国AI企业来说, 科创板上市要求严苛、阻力较大,因此, 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AI企业将目光锁 定在了香港。 不久前,以AIGC与语音交互技术 为核心业务的出门问问就在港交所 主板上市,由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发 行人的中国香港及内地律师。该项目 牵头人、中伦合伙人唐周俊律师告诉 ALB,其实,企业上市地的选择是多 重因素考量后的结果。一方面,企业 要考虑目前的国际政治格局、地理位 置和文化差异;另一方面,也需结合 自身所处行业、上市架构、网络数据 安全、信息披露义务等的不同监管要 求,综合做出决策。 “目前港股估值有望随国内政策 落地及海外流动性改善而修复,AI类企 业作为硬科技企业,估值水平在各资本 市场均具有一定优势,已上市的AI类 企业在港股的股价表现也较为亮眼。” 在唐律师看来,港交所已经为颇受 青睐的AI企业搭建起平台:“商业化较 为成熟的AI类企业更倾向取得国际投 资者的助力,以便进一步扩大市场规 模;而商业化尚处于初期的AI类企业 可能盈利规模较小,或暂未实现盈利, 随着18C章规则的落地,港交所有了更 为宽容的上市标准,整体而言利好AI类 企业赴港上市。” 面临挑战 “AIGC第一股”出门问问、“18C 第一 股”晶泰科技的先后成功上市为其他 寻求上市的高科技公司提供了范例, 但在此过程当中,中国企业其实也面 临着不小的挑战。 “首先,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第 18C 章对申请人相对较高的市值要求 仍然是个挑战。此外,第 18C 章还要求 上市申请人拥有某些声誉良好的长期 投资者,这比其他一些上市规则章节的 要求更高。但从另一家角度看,在评估 18C 章候选公司在一级市场的接受度 方面,这同样也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要 求。”丁锰律师直言。 不过在丁锰律师看来,“长期投资 者”是“耐心资本”的同义词,和国家大 方针一致,严格的筛选机制将更有利于 促进资本对于科创发展的支持力度。 就AI企业上市过程来看,唐周俊律 师表示有两大方面需要注意。首先,AI 类企业在初期算法训练阶段及商业化 后,均面临着数据收集、数据处理、数据 删除等全流程的合规性问题,这也是港 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关注重点。 同时,AI类企业所从事的业务通常 涉及是否需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文网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 证等系列资质证照的判断,上述资质证 照也直接决定了企业应选择以VIE架构 还是H股架构申请上市。随着中国证监 会备案新规的实施,由于需要沟通多个 主管部门并获得其出具的意见,VIE架 构企业相较直接持股的红筹架构企业 和H股架构企业来说,备案周期较长。 “因此,对于有上市意向的AI类企 业,我们建议需尽早对企业的合规性 展开判断,为可能需要进行的整改留 足时间;对于资质证照的必要性进行 分析,进而选择最优的上市架构,便于 企业选择和把握合适的发行窗口期。” 唐律师说。 伴随香港打造科创之城的努力以 及港交所对于科创企业的吸引,丁锰律 师对这两者之间形成的良性互动抱有 肯定的态度。 “长期来看,香港希望通过国际金 融中心、全球创新科技中心两大定位, 成为中国与世界之间的‘超级连接器’ 。金融与科创,这两个角色可谓相辅相 成。 ”丁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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