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B CHINA DECEMBER 2024

5 Asian Legal Business | December 2024 3 Brought to you by Beijing Docvit Law Firm 跨境争议解决实务系列(一) 国际仲裁VS诉讼 在设计跨境交易时选择国际仲裁还是诉讼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最重 要的考量因素即是裁判文书的承认和执行。为此,本文对外国裁判文书在 中国办理承认和执行的司法实践情况进行了检索分析,以供考虑。 (一)外国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外国法院判决 在中国承认和执行的依据包括国际条约以及互惠原则。 1.国际条约1 截止2024年10月30日,中国与35个国家缔结了关于民商事判决的承 认和执行内容的国际条约。具体司法实践情况如下(不包括婚姻继承案件): 区域 国家 案例 承认和执行结果 亚洲 伊朗 无 / 科威特 无 / 阿联酋 (2018)沪01协外认15号 成功 (2017)宁01协外认1号 成功 (2018)川01协外认3号 失败(材料、翻译问题) 朝鲜 0 / 老挝 0 / 越南 0 / 乌兹别克斯坦 0 / 塔吉克斯坦 (2018)湘01协外认7号 失败(未证明判决生效) 吉尔吉斯斯坦 0 / 哈萨克斯坦 0 / 蒙古 0 / 欧洲 波黑 0 / 立陶宛 0 / 匈牙利 0 / 塞浦路斯 0 / 希腊 0 / 保加利亚 0 / 白俄罗斯 0 / 俄罗斯 (2020)京04协外认2号 失败(未经合法传唤) (2018)内04协外认1号 成功 (2003)黑法执字第42号 成功 西班牙 0 / 乌克兰 0 / 土耳其 0 / 意大利 (2019)浙03协外认18号 成功 (2014)浙丽民确字第1号 成功 罗马尼亚 0 / 法国 (2016)浙07协外认1号 成功 (2016)辽04协外认6号 成功 (2005)温民三初字第155号 失败(未证明判决生效) 波兰 (2013)浙甬民确字第1号 成功 美洲 巴西 0 / 秘鲁 0 / 阿根廷 0 / 古巴 0 / 非洲 埃塞尔比亚 0 / 阿尔及利亚 0 / 突尼斯 0 / 摩洛哥 0 / 埃及 0 / 2.互惠原则 对于没有缔结相关国际条约的国家,则需要根据互惠原则承认和执 行。具体司法实践情况如下: 1 http://treaty.mfa.gov.cn/Treaty/web/list.jsp?nPageIndex_=4&keywords=%E5 %85%B3%E4%BA%8E%E6%B0%91%E4%BA%8B&chnltype_c=all 汤成一 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律师 tangchengyi@dtlawyers.com.cn 国家 案例 结果 美国 (2023)鲁05执264号 成功 (2021)浙06协外认1号 失败(未经合法送达) (2019)粤01协外认3号,(2019)粤01协外认22号, (2019)粤01协外认58号 成功 (2018)浙02协外认6号 成功 (2017)沪01协外认16号 成功 (2017)苏02协外认1号 失败(非终局判决) (2016)赣01民初354号 失败(无互惠原则) (2015)鄂武汉中民商外初字第00026号 成功 英国 (2018)沪72协外认1号 成功 德国 (2022)京01破申786号 成功 瑞士 0 / 日本 (2021)沪03协外认1号 成功 韩国 (2020)吉02协外认4号 成功 (2019)沪01协外认17号 成功 (2018)鲁02协外认6号 成功 (2011)深中法民一初字第45号 失败(无互惠原则) (2011)深中法民一初字第37号 失败(无互惠原则) 新加坡 (2022)浙03协外认4号 成功 (2019)沪01协外认22号 成功 (2017)浙03协外认7号,(2017)浙03协外认8号 成功 (2016)苏01协外认3号 成功 (二 )仲裁裁决 中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截止2024年10月 30日,公约共有172个缔约国。对于缔约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除非公 约规定的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仲裁协议无效、仲裁程序严重瑕疵等),其他 缔约国有义务予以承认和执行。国际仲裁中几大主流仲裁机构所在国的 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情况如下: 国家 仲裁机构(举例) 结果 美国 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 (AAA-ICDR) 14成功 4失败(未证明被申请人身份、无仲裁协议、 未合法送达、超过申请执行期限) 英国 伦敦国际仲裁院,英国伦敦仲裁庭, 国际棉花协会, 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 57成功 7失败(超过申请执行期限、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庭组成问题、仲裁协议无约束力) 法国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 6成功 新加坡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 42成功 5失败(仲裁庭组成问题、无仲裁协议、超裁) 德国 德国汉堡交易所,德国仲裁院 3成功 瑞士 德国汉堡交易所 德国仲裁院 5成功 日本 日本商事仲裁协会 5成功 韩国 韩国商事仲裁院 8成功 2失败(仲裁协议无效) (三)香港判决及裁决 对于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则需要根 据内地与香港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 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 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办理认可和执行。司法实践情况如下: 文书类型 机构(举例) 结果 判决 香港高等法院 17成功 4失败(非排他管辖、当事人错误) 裁决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香港仲 裁中心 49成功 3失败(仲裁协议无效、超裁、与内地法院 判决冲突) 小结:由上可见,从境外裁判文书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情况来看,仲 裁裁决在案件数量以及成功率上均高于法院判决。特别是对于未与中国 缔结相关国际条约的国家而言,能否适用互惠原则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选择国际仲裁作为跨境争议解决方式可能更有利于最终的裁判文 书得到承认和执行。

RkJQdWJsaXNoZXIy MjA0NzE4Mw==